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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电商平台"双十一"促销禁止先涨后降

2019-11-04 10:11: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电商平台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禁止发布处方药、烟草类广告,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双11”即将到来,11月1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对京东、天猫、美团、聚美优品等10家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开展“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在行政指导中,市市场监管局重点从平台治理、广告宣传、消保维权、价格管理、产品质量、餐饮管理、保健食品七个方面对电商平台企业提出了指导意见。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消费者普遍关心的价格方面,监管部门要求平台企业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同时在网络广告宣传方面,要求平台企业强化互联网广告管理,全面履行对促销广告的检查核验义务,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禁止发布处方药、烟草类广告,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

在消保维权方面,要求平台企业认真落实“接诉即办”目标任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承担首问责任,严格落实赔偿先付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畅通诉求反映渠道。

关键词: 双十一 先涨后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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