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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后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2023-04-27 03:54:43 来源:法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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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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